回复 勿明 : 为了部落!我来!我见!我征服! 华夏国内某省立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石熊,在美国参观期间遇到车祸魂穿1764年的北美,并附身于一名十六岁的北美印第安人身上,从此展开了轰轰烈烈的辉煌一生。 在这个时代,独力战争还没有开始,来自欧洲的殖民者蜷缩在十三个殖民地不敢西进,而远在大洋另一端的欧洲大陆也正是人脑子打成狗脑子的时候...... 这可以说是北美大陆最混乱的一个年代,同时又是北美印第安人最后一个好时代。 而被誉为“神之子”的石熊又该如何带领他的族人在这个时代作出属于他的一幅壮丽画卷呢? 本书虽然是老墨第一次尝试写历史类的书,但老墨也是一名完成了五本书共计超过千万字的作者了,而且从来不曾断更过,所以还请各位看官放心收藏!”
回复 北冥鱼鸟: 这部《《用我的手指搅乱吧2》》穿越而来的顾长天醒了,却被困在一个昏暗无日的地方。发现这里是修仙界,但没有系统,也不能修炼的他……忽然很想念家乡。被困了不知道多少年,顾长天终于出来了。他渐渐发现,这个世界的修士都很热情随和,对他也十分礼貌客气,让他有些受宠若惊。只是他不知道……吃过他饭菜的美丽仙子,从中明悟大道,突破境界。看过他诗词的圣地掌教,心境通明,羽化登仙。听过他弹琴的神朝女皇,修成了长生仙尊体。……多年后,顾长天回首过往,他一脸懵逼。“我从禁地来,本以为是这鬼地方害自己不能修炼,没想到……”正儿八经的群:1107907007
回复 王小秋 : 阴差阳错,秦齐与游戏系统一起穿越异界。在异界,人人凝练武魂,而秦齐的武魂竟然是游戏里十个逆天大BOSS!在异界,别人修炼千辛万苦,而秦齐却只要杀人刷怪拿经验!在异界,炼丹师是万中无一的大天才,而秦齐只需要学习一下生活职业,嗯,还有锻造师、御灵师、阵法师、厨师……唉,好烦,干脆都学了吧。在异界,且看秦齐一路狂飙,遇神杀神遇佛杀佛,脚踩诸天圣子,坐拥绝世美人!。